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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放生与随缘放生,随缘放生,欢喜放生

2023-12-11 12:19作者:admin

一、经常放生脸上有什么变化

1、放生这么好,知道的人这么少。能长远行之者,更如凤毛麟爪。真是可惜!可叹!

2、《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目前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正在网上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条例(草案)》拟规定,向野外扩散、放生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将被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3、云南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份之云南省生物多样性的特有性、脆弱性十分突出,保护任务繁重。尽快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于上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条例(草案)》正在网上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将意见、建议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于今年12月15日前反馈至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工作委员会。

4、《条例(草案)》是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的。《条例(草案)》提出,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指导,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等。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5、在物种和基因多样性保护方面,《条例(草案)》提出,相关部门应编制生物物种名录和红色名录,并向社会公布。珍稀、濒危等生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应建立自然保护区。不具备划定相关自然保护区域条件的,可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区(地)、原生境保护小区(点),划定禁猎(渔、采、伐、牧)区,规定禁猎(渔、采、伐、牧)期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自然保护区引进外来物种。确需引进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6、在法律责任方面,《条例(草案)》提出,在自然保护区擅自引入外来物种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向野外扩散、放生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除责令改正外,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多方努力破解环境保护难题

8、《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并非一帆风顺。从2011年开始的此项立法工作,遇到了没有上位法律作依据等诸多现实难题,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云南省政府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纳入2017年立法计划。

9、2011年开始,省环保厅开始推进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组织科研单位研究提出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建议稿。因在全国地方立法中首个开展这项工作且没有上位法作依据,加上有关部门认识有分歧,在是否需要地方立法、如何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下解决部门间职能交叉的问题等方面,遇到了现实难题,立法工作一度停滞不前。

10、2015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加快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进程。环资工委建议常委会将其列入当年专题调研计划;常委会领导带队,先后组织四次省内调研、两次省外调研,向常委会提交的调研报告建议尽快将条例纳入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2016年,环资工委在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论证会上积极争取将条例纳入计划。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云南省政府终于将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纳入2017年立法计划。

二、放生简单仪轨和回向拼音

1、据了解,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把省政府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水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监督重点,成立执法检查组,先后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洱海、程海、异龙湖和牛栏江保护条例执行情况等几次大规模执法检查,对洱海保护治理实施了专项督查。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开展前期调研,将基层面临的困难和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具体化,交由当地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先行研究,反复沟通,提出意见建议;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召开专题研究会,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归纳提升建议,再交由常委会领导代表检查组反馈。

2、省人大常委会努力在构建和完善地方环保法律体系上求突破,积极推动生态环保法律制度有效落实,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下了更加牢固的基础。2014年,审议通过由环资工委牵头起草的《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解决了突出环境保护、明确管理职责、下放审批权和完善监管措施等问题;2016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对《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进行第二次修订,将新环保法规定的生态红线、生态补偿、按日计罚等新制度通过修订条例落地生根;2016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对云南环保工作的督察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和《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执行标准;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积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有关“部分湖泊保护条例条款缺乏可操作性”问题的整改,先后组织两次实地调研,召开多次工作研究会。目前,针对滇池保护条例和阳宗海保护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环资工委与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密切配合,正在严格按照法定立法程序,积极推进两个条例的修改工作。

3、"放生"典出于大乘佛经,盛行于中国内地,西藏亦然,也流传于日本和邻近的韩国与越南等地。放生的活动是基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轮回生死的因果观念。所谓"吃它半斤,还它八两",如果能够既戒杀又放生,当然功德倍增,此等感应灵验的事例,史不绝书。

4、在《杂宝藏经》卷四记载:有一沙弥的师父见他七日之内寿命将终,要沙弥返回俗家,七天之后再来,但没有说明原因。他在返家的路上,看到一处池塘缺口,池水灌入池边的蚁巢,众蚁慌张夺路逃生。但是蚂蚁逃生的速度那有池塘缺堤那么快速?眼看无数蚂蚁即将淹死,沙弥就用自己的袈裟包上土,把池塘缺口堵住,救活了所有的蚂蚁。过了七天,沙弥在俗家玩得无聊,又回到他师父跟前。师父一见,觉得惊奇,问他这几天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沙弥以为师父说他犯了戒做了坏事,非常恐惧,答说什么也没做。师父是罗汉,即用天眼观察,知他是做了一件小小的好事,那就是救起被淹的蚂蚁。后来这位沙弥转夭为寿,得以长命终老。

5、放生的根据,最为佛教徒所熟悉的,有两部经。一是《梵网菩萨戒经》,其中提到:"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是故六道众生皆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世人见杀畜牲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常教化讲说菩萨戒,救度众生。"

6、另一部《金光明经》卷四〈流水长者子品〉,也提到有关释迦世尊往昔行菩萨道的一段记载:当时世尊名叫流水长者子,有一天他经过一个很大的池沼,时逢天旱,而且有人为了捕鱼,把上游悬崖处的水源堵塞,使得池中水位急速下降。长者子眼见上万大小鱼类濒临死亡边缘,又无法从其上游决堤引水,于是为了救活鱼群,不得已向当时国王请求派二十只大象,用皮囊盛水运到池中,直到池水满足,并且饲以食料,方才救活这些鱼群。

7、《梵网戒经》是放生的理论依据,《金光明经》则是开设放生池的依据,其他大乘经如《六度集经》卷有赎虌的放生记载,而另外玄奘三藏《大唐西域记》卷也讲到雁塔的故事。如传说在中印度摩揭陀国有一个小乘的寺院,住著若干小乘比丘,他们本来不禁三种净肉;所谓三种净肉,是指不见为己杀、不闻为己杀、不疑为己杀的肉类。有一天,一位比丘没有得到肉,正好有一群雁从天空飞过,他就向雁群祷告说:"今日有僧缺供,大菩萨你应该知道时间了。"雁群应声自动坠地而死。比丘本来不信大乘,不相信雁是菩萨,所以用戏言来调侃大乘,想不到那一群雁就是菩萨显现而来感化他们的。小乘比丘惭愧不已,互相传告:"这是菩萨,何人敢吃?从今以后,应依大乘,不再食三种净肉。"并且建塔营葬雁体。

8、可见,放生是从戒杀而衍生的,也可以说,戒杀的进一步必定是放生。戒杀仅是止恶,是消极的善行,放生救生才是积极的善行;如果仅仅止恶而不行善,不是大乘佛法的精神。因此在中国,从北齐萧梁以来,便提倡断肉食、不杀生。且放生的风气也从此渐渐展开,从朝廷以至民间,由僧众而至俗人,都以素食为尚。而历代政府为了表示推行仁政,年有数日也定期禁屠;而从中央以至地方,或者为了祈雨禳灾,也都有放生禁屠之举。如梁武帝就曾下诏禁止屠杀生命以祭祀宗庙;梁代慧集比丘,自燃两臂游历诸州,以乞化所得赎生放生;随天台智顗大师发起开筑放生池,为被放的鱼类讲《金光明经》和《法华经》,又购买各类粮食饲予鱼牻;陈宣帝时,国子祭酒徐孝克撰写〈天台山修禅寺智顗禅师放生碑文〉,这是中国有放生池及放生会记载的开始。此后由唐至宋及明,无不盛行放生。如唐肃宗时,刺史颜真卿撰有〈天下放生池碑铭并序〉。宋朝的遵式及知礼两位大师,也极力提倡放生。

9、明末莲池大师云栖袾宏是历代高僧之中提倡放生最积极的一位。他在《竹窗随笔》中有〈如来不救杀业〉、〈食肉〉、〈斋素〉等文;又在《竹窗二笔》中,写有〈衣帛食肉〉、〈戒杀延寿〉、〈放生池〉、〈医戒杀生〉、〈因病食肉〉等篇;在《竹窗三笔》中,也有〈杀生人世大恶〉、〈杀生非人所为〉、〈人不宜食众生肉〉等文,鼓励戒杀放生。除了素食的文字之外,他也写了〈放生仪〉及〈戒杀放生文〉,以备大众于放生时,对所用仪式有所依准。在现代人中,有弘一大师书、丰子恺画的《护生画集》计六册;另有一位蔡念生运辰居士,一生提倡戒杀放生,他编集了历代有关动物也有灵性和感应的故事,成为一书,名为《物犹如是》。

刻意放生与随缘放生,随缘放生,欢喜放生

10、不过,现代社会科技进步,人口密度膨胀,生活空间缩小,要想求得一个绝对安全可靠的放生池和放生区域,是相当困难的。其难处除了渔、猎的网捕射杀与打捞之外,也有自然环境的限制。如今日的台湾与美国,只有野生动物保护区。此外,有人基于爱心或保护自然环境的立场,劝导社会大众不要乱捕滥杀,以免破坏生物互相生克的自然协调,也是为了挽救稀珍动物濒于灭种的危机,这些跟佛教放生的本意虽相应但不相同。如果我们仅把要放生的生物无限制地流放在自然景观动物保护区,到了饱和程度,也会有人以控制繁殖和适量的捕杀等方式来调节其生活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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